虽然提到信托这个词并不陌生,但在许多欧美国家和香港,信托是遗产规划和财富继承的工具。然而,由于西方和中国大陆的法律存储差异,信托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历史也不同,离岸信托(本文指中国大陆以外的信托)与中国大陆的信托有很大的不同。今天,港通智信小编为大家解读香港信托与内地信托的区别。
解读香港信托与内地信托的区别:
一、两地信托的发展史
《中国信托法》于2001年4月颁布,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到目前为止,它只有18年的历史。香港继承了英国信托法,不仅有数百年的悠久历史,而且有完善的与信托相匹配的法律体系。通过对英国信托业的继承,香港信托业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和成熟的商业模式,成为支持各金融子行业的强大合作伙伴。
二、两地信托功能
早期引入国内信托机制的目的是解决改革开放初期国民经济建设迫切需要的财政和技术支持。以商业信托为主,辅以民事信托和慈善信托。商业信托的本质是投资和金融产品。民事信托的本质是财产管理,但缺乏法律法规的指导。在缺乏完善法律框架保护的环境下,很容易引起纠纷。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时间、精力和金钱!
香港信托设立的目的是更好地实施财富隔离和继承。私人信托主要是私人信托、法定信托和慈善信托,私人信托的本质是根据声明设立人为私人利益,不仅可以有效防止资产被吞噬,而且可以照顾未来,完成家庭继承,实现永恒的愿景。
三、两地信托财产的隔离和安全
由于中国不同于英国、美国和法国,信托资产没有双重所有权。如果要实施财富隔离,设立人往往需要在中国花费更多的成本,建立更复杂的信托结构来实现这一目标,这也是国内民事信托无法发展的重要原因。
经过多年的成熟发展,香港信托拥有非常明确和完善的信托法律条款,可以明确保证信托资产的安全,严格分离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信托公司收取的资产必须单独保存和记账,以确保其不会成为公司总资产的一部分或与公司总资产混合,资产名义的法定所有权属于受托人,资产所有权属于受益人。不仅能有效控制受益人的挥霍行为,还能防止债权人、恶意索赔人和离婚。
四、两地信托隐私保护
香港信托除了受个人资料(隐私)规定的保护外,合同的内容、条款和财产也严格保密。香港信托公司将客户隐私视为生活,绝不公开。国内要求信托登记并公布所有信托财产,信托隐私消失,不能完全保护隐私。中国古人讲究财不露白。如今,富人也非常重视隐藏的私人财产和个人资料。只有离岸信托才能完全满足这一要求。
五、当前信托概况
目前国内很多高净值人士对信托还是有点疏离感的,但是在世界其他地区,富人都在用信托来保全财产。李嘉诚、邵逸夫、洛克菲勒、梅富人李嘉诚、邵逸夫、洛克菲勒和梅铎都成立了家庭信托基金。近年来,中国大陆的一些富人也开始在香港或海外设立家庭信托,如SOHO潘石屹、妻子张欣、龙湖地产董事长吴亚军、丈夫蔡奎、九龙纸业董事长张茵等。通过设立离岸信托,可以有效防止资产被吞噬,同时也可以为后代精心打理未来,完成家庭传承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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