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香港注册,企业对香港公司的纳税申报越来越正式,那么,香港公司报税怎么办理?今天,港通智信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香港公司报税时间:
纳税申报:自公司成立以来,第一次是每年1次。财务日可选择3月31日或12月31日。
二、香港公司报税有两种:
第一, 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适用于以下条件:
1. 不购买任何财产、资产;
2. 没有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不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 报税-核数师报告(Auditor's'S Report)(参考价格见下图):
1. 会计:会计师根据文件的数量和简化程度进行核算
2. 核数:根据香港政府的规定,必须由香港核数CPA执照会计师操作。
3. 纳税申报单:核实后的报告提交香港政府,最终核实纳税金额和结果。海外利得主不需要纳税。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提交核数师报告,并解释公司当年从事的所有业务。无论公司是否盈利,都必须提交报告。
由于香港实行来源税原则,如果公司的利润不是在香港产生的,香港税务局无权要求公司缴纳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税,申请批准后可以免征相应的税款,但也必须做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三、什么是海外利得?如何判断?
1.无营业地址 ;
2.非香港客户 ;
3.货物不能在香港转口 ;
4.合同不在香港 ;
5.没有香港员工。
当然,香港税务局很难在没有香港经营的情况下采取法律行动,因为一些长期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但一旦经过香港,很可能会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会很痛苦。
综上所述,香港有限公司向税务局提交核数师报告非常重要,《香港公司法》规定,每家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年至少做一次核数,这是每家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因为只要香港公司有业务往来,政府规定必须做核数师报告,香港会计师在做核数师报告的同时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免税,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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